陆瑾庭对他还算不错,吃穿用度上没亏待过他,每个月给的工钱比工地上强了不止一星半点。
程寰头一回拿到那厚厚一沓票子的时候,手都在抖,捏着那沓钱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,晚上睡觉都压在枕头底下,怕被人偷了去。
后来攒了些日子,他又跑去邮局,给王天宝寄了一笔更大的数目,附言栏里歪歪扭扭地写了一行字:“我在这边挺好的,你照顾好咱娘。”
只不过,陆瑾庭是个很怪的人,程寰跟了他这么久,他从来没跟程寰红过脸,也从来不管程寰的私事,程寰跟孙满仓住一间屋子,隔三差五地折腾半宿,陆瑾庭知道,但他一句话也不多说,像是压根没这回事。
程寰有时候跟工地上认识的几个朋友出去喝酒,喝得醉醺醺地回来,陆瑾庭撞见过几回,也只是淡淡地看他一眼,说一句“早点歇着”,便转身走了。
他不在乎程寰在外面跟谁鬼混,不在乎程寰夜不归宿,更不在乎程寰跟孙满仓那点不清不楚的关系,仿佛程寰在他眼里,只是一个趁手的工具,用着合适就留下,哪天不合适了,随时可以丢开。
程寰一开始觉得这样挺好,没有束缚,甭管怎么胡闹都没人管他,可日子久了,他心里头慢慢咂摸出一点不是滋味的味道来,陆瑾庭之所以不吃醋、不限制他,就是因为不在意,他程寰对陆瑾庭而言,不过是一件用得顺手的玩意,高兴了赏几个钱,不高兴了连搭理都懒得搭理。
这个认知让程寰心里头堵得慌,他有时候晚上躺在自己那张床上,翻来覆去地睡不着,会反复琢磨这件事。
他确实喜欢陆瑾庭,喜欢他身上那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矜贵劲儿,喜欢他一丝不苟的模样,喜欢他偶尔笑起来时眼底那点一闪而过的温度,可这份喜欢,他自己也知道,不该有,更不该说出口。
一来是他配不上陆瑾庭,他一个农村穷小子,连字都是后学的,拿什么去衬人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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