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意思?
他捧在手心里如珠如宝宠着的人,被人玩了一遭,就一脚踹了?
他能忍?
既然他们有眼无珠,错把珍珠当鱼目,那这颗东珠,他自己来护。
也许这就是天意。
当年如果不是再次在名伶宾馆撞见陈宝珠,他可能真的就在香港消失了。往事如烟,和义联与他再无半点关系。可直到无意间发现,陈宝珠就是金姐的nV儿——他毫不犹豫,选择留在香港,留在有她的庙街,继续做烂仔。
既然这辈子都摆脱不了和义联,那不如g脆借着和义联东山再起,重拾往日风光。庙街的程天朗,陈宝珠瞧不上——那和义联的朗哥呢?
想到这,程天朗忍不住对着Becky戏谑道:
“你知道吗,我到今天,都没有真正碰过陈宝珠。”
Becky愣住,没明白他突然说这个做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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