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经营着一家服装店,生意一直不错,并不存在为了老人家的财产而谋害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着,又拿出一件物证,一个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碗是老人家去世之前,喝鱼汤的那一个碗,上面只有周惠的指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周惠缩着肩膀道,“我,我不知道里边有安眠药,但我确实是用那个碗喂了康嬢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吗?但这碗有很明显的被人擦去指纹的印迹,而周惠同志的指纹,也很奇怪。”说着就拿出一张照片来,交给法官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指纹很明显是故意弄上去的,因为以这种方式,根本就没办法拿得住装了汤的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法官点了一下头,整个碗只有一个大拇指的指印,这碗要怎么拿?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可以猜测一下,其实,喂老人家喝汤的并不是周惠同志,而是钟先生,他为了掩盖罪行,故意抹去了自己的指纹。

        又强迫周惠把指纹留了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周惠想反抗,他就用钱收买她,让她照着他的吩咐去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反对,我反对用假设的方式来判定案情。”控方律师再次举手反对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