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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直到第二天中午,爸爸才悠悠转醒。

        殷先生给那个孩子起名叫林见鹿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太喜欢他,所以自从这个婴儿出生以后,我便很少会回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倒不是别的什么原因,我实在是受不了刚出生小孩的吵闹,我想,如果我继续在那里待下去,有哪一天会突然拿起枕头把他捂死也说不定。

        加之我上的是寄宿学校,课余时间被我安排的很满。除了钢琴,我还学了击剑、马术——虽然水平都麻麻,但殷先生还是为我请了专业的老师。这样一来,我更加没有一定要回来的理由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回不回,也不是我说了能算的。因为从那以后,除上体育课外,我又多了另一项需要应付的差事:隔三差五就被殷先生接回家哄爸爸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在这几年,爸爸一直都安分得多,没有再做让殷先生和我都不高兴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偶尔会耍些小性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坐在平稳行驶的汽车里,看着殷先生雕塑一般的侧脸,我大为不耐,皱着眉头看向车窗问道:“这次又怎么了?他又在发什么疯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彼时我已升入高三,课业更繁。我本应该在学校里复习,此刻却无可选择的坐在车后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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